1.华兴镇大嘴村支部书记曹光明违规申报危房改造资金和索贿等问题。2015年,华兴镇大嘴村支部书记曹光明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该村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5户群众申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并向其中两户群众索贿8000元。同时曹光明还存在对该村优抚军人死亡情况不及时上报等工作失职问题。曹光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受贿所得已退还。
2.双店乡围子沟村副主任陈应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17年初,区扶移局在双店乡围子沟村1组投资建设山坪塘,其中山坪塘所占2.5亩土地由围子沟村副主任陈应辉调整提供。2017年7月中旬,该山坪塘经区扶移局、乡政府、围子村村委会验收合格。2017年7月底,围子沟村副主任陈应辉在未经群众代表同意的情况下,将该山坪塘用于个人养鱼,侵犯了群众利益,并造成不良影响。陈应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双桂镇邓垭寺村村主任王国均违反脱贫攻坚工作纪律问题。2018年2月26日,双桂镇党委、政府集中安排部署脱贫攻坚推进暨迎国检工作。该镇邓垭寺村村主任王国均未按照工作部署抓落实,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2月27日下午在该村一小卖部打牌,并被镇政府相关领导在下村检查工作过程中发现。同时由于王国均打牌被群众驻足围观,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王国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石楼乡二灵山村时任支部书记任胜军、时任村主任苟昭铸截留挪用特困人员危改资金问题。2012年12月,石楼乡二灵山村时任支部书记任胜军与时任村主任苟昭铸商议,将该村五保户熊某10000元危房改造资金截留9000元,并将其中7100元用于支付维修村办公室、卫生室等,1900元用于其他事项开支。任胜军、苟昭铸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七宝寺镇晏家社区原支部书记晏清平不公开村务等问题。晏清平在担任七宝寺镇晏家社区支部书记、出纳期间,尤其是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对村集体事务管理搞形式主义,党务、村务、账务公示公开不及时,仅在2017年10月公布了2013年村道水泥路建设工程收支账目,社区账目多笔收入未入账、报账程序混乱,造成群众误解,导致群众多次多级信访、上访。同时晏清平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晏清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支部书记职务。
6.金宝镇胖土地村原党支部书记何树生违反脱贫攻坚工作纪律问题。从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金宝镇胖土地村原党支部书记何树生,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缓慢,对金宝镇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部署我行我素、自以为是,对区委督查组多次提出的整改意见置若罔闻、无动于衷,给胖土地村脱贫攻坚工作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何树生被免去胖土地村党支部书记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