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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陵区纪委通报10起村干部违纪典型案例
来源:嘉陵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9-30 09:29:39

 

  1.礼乐乡下张村支部书记李玲违规办理低保问题。2012年1月,礼乐乡下张村支部书记李玲未严格按照担任村(居)委干部并领取工资报酬的家庭不能申请低保的规定,违规将其丈夫纳入低保,并享受至2017年4月。李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金额上缴。

 

  2.白家乡常乐院村原支部书记李建国违规收取好处费问题。2014年,时任白家乡常乐院村支部书记李建国在为群众办理低保过程中先后收取4名群众好处费。李建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退还群众。

 

  3.积善乡青家沟村原支部书记杜元勤违规收取好处费问题。2015年11月,时任积善乡青家沟村支部书记杜元勤在为本村群众青某办理五保救助申报手续时,违规收取群众费用。杜元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退还群众。

 

  4.大通镇石佛寺村会计赵建海骗取安置补助款问题。2014年底,时任大通镇石佛寺村会计赵建海利用亲戚身份信息办理虚假手续后,虚构婴儿舒某出生信息,安排亲戚签订搬迁安置协议,骗取安置补助款。赵建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5.金凤镇兵马塘村村主任唐福全克扣、冒领粮食直补款问题。2016年,金凤镇兵马塘村村主任唐福全克扣、冒领该村村民粮食直补款。唐福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退还群众。

 

  6.金凤镇木桥田村支部书记王林、村会计李春博、村纪检员兼监委会主任李时学冒领粮食直补款等问题。2015年至2016年,金凤镇木桥田村支部书记王林及家属冒领8户群众粮食直补及退耕还林补助款;村纪检员兼监委会主任李时学本人及其家属冒领7户农户的粮食直补及退耕还林补助款;村会计李春博及家属冒领3户农户的粮食直补及退耕还林补助款,以上冒领款项用于村公路集资款。王林、李时学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春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退还群众。

 

  7.龙岭镇玉皇观村支部书记唐先利违规收取群众好处费等问题。2008年,龙岭镇玉皇观村支部书记唐先利在为村民唐某平办理地震危房重建中收取好处费;同时,唐先利虚构事实,骗取民办教师辞退费;2012年,利用职务之便,虚构其父任村会计骗取村三职干部退职费。唐先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8.曲水镇群建村支部书记彭智勇侵占五保资金问题。2009年4月至2016年5月,曲水镇群建村支部书记彭智勇利用职务之便,在替群建村村民彭某保管五保存折期间,侵占该对象的五保资金。彭智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回违纪所得。

 

  9.金宝镇西阳寺村原支部书记何明路违规支付工程款问题。金宝镇西阳寺原村支部书记何明路在担任该村建设项目甲方法人代表期间,违反合同约定,在没有验收结算的情况下向承包商支付所有的项目工程款。同时,何明路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出纳,不按照预算和用款计划核拨国家财政资金,违反财经纪律,向承包商超支大额工程款。由于何明路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职尽责,造成2015年2月至2017年3月期间,财政资金大额流失。何明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损失的资金被追回。

 

  10.盐溪乡仁和寨村党支部书记张成鲜冒领他人工资问题。2002年11月,盐溪乡仁和寨村支部书记张成鲜在乡计生办领取解聘的原计生专干李某工资,并长期占用至2017年5月,致使李某多次上访,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张成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回李某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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