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组成
区委巡察办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主要职责:组织起草巡察工作规划、方案和年度工作综合报告;承办相关会议;承担文书、印章、档案管理及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管理工作;负责区委巡察机构的人事、财务、办公等后勤保障服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考核、监督和管理,做好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办理区管干部任职征求意见回复等工作;负责巡察信息宣传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的协调办理工作;承担机关党建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
(二)巡察股
主要职责:负责巡察工作的统筹和指导;负责区委巡察组工作的协调联络;开展巡察工作调研,汇总分析巡察工作情况,起草相关制度规定;负责有关巡察工作的重要文稿、政策咨询和意见答复;负责问题线索管理、信访举报件移送;负责巡察整改的督查督办工作;督办市委巡察办和区委、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决定事项;负责巡察工作业务培训、信息化建设、数据管理及报备等工作。
区委巡察办下设巡察信息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区委巡察机构互联网等网络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负责巡察工作信息化建设和巡察数据库系统的维护;负责巡察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协助做好区委巡察组及上级巡视巡察机构日常联络、接信接访等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区委巡察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及分工情况
(一)编制情况
区委巡察办机关行政编制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股级干部职数2名。巡察办下设南充市高坪区巡察信息中心,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名,设主任1名。
区委巡察组组长3名(按区委规定配备)、副组长3名(按区委规定配备),正副组长编制及供给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二)人员及分工
主任:陈文斌主持区委巡察办全面工作。
副主任:蒋贤明分管巡察股,分管巡察工作。
副主任:苟勇分管综合股,分管区委巡察机构的人事、财务、办公等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马亮主持区委第一巡察组全面工作;副组长青文彬协助组长开展巡察工作。
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唐玉梅主持区委第二巡察组全面工作;副组长樊林协助组长开展巡察工作。
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祝明端主持区委第三巡察组全面工作;副组长邓友明协助组长开展巡察工作。